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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绑匪首领转过身背对张顺的那一瞬间,张顺动了。他猛的抄起电话听筒,用听筒与坐机的连接线勒住对方的脖子用力一绞,在感觉到连接线传来的一个美妙而轻微的震荡后放开了听筒,左手提着这人的领子让他挡在身前,右手顺势夺下了他的手枪。
“呯呯呯呯”,四声极快的枪响过后,用枪抵住保镖的两名绑匪软倒在地,两人头上分别有一个弹孔,鲜血正“突突”的往外涌着。
张顺放开左手,他用来挡子弹的那人也倒了下去,胸口和肩部分别有两个弹孔,但血流得并不是太快——这家伙刚才就已经死了。
说起玩枪的本事,张顺在他们佣兵小组是数一数二的,“雾渡鸦”不是一个攻击型异能,身体素质又决定了他绝不可能是个肉搏高手,所擅长的就只有偷袭和射击了。不过他也不是那种传说中的神枪手,虽然两枪都命中了对方的头部,但第一枪打在了一个人的眼睛下方,第二枪打在了另一个人的太阳穴与耳朵之间,所幸的是预期的效果都达到了。
把手枪的弹匣拔下,再将枪膛里的那颗子弹退出,张顺捡起地上尸体手中的那两把枪依样做了一遍,最后把所有枪支和弹药堆在一起。虽然很希望自己能有一支枪,但这些人的枪大概都是留有案底的,要真留下来恐怕会惹来无尽的麻烦。
鲜血染红了大堂的地板,所有人都目瞪口呆的看着张顺的动作,包括那两个拿着砍刀的人,水和尚和盲道人不约而同的突然伸手握住了对方持刀的手,接踵而至的就是手骨断裂与砍刀落地的声音,做完这些事后,和尚抬手又灌了几口酒,道士继续把玩着他的手机。
车胎摩擦地面的声音再次响声,面包车飞快的驶走了。
两名保镖重获自由,感激的冲张顺点了点头,走过去制住了那两名跪倒在地、疼得鬼哭狼嚎的绑匪,他们的腕骨都被硬生生的捏断了。
大堂里一时间又变得热闹非凡。
于小瑶刚才就站在被击毙的那两名绯匪旁边,脸上被溅了好几点血,但此时却顾不上擦脸上的血迹,连忙走到接待台前挽住了于庆的胳膊。
于庆的脸色有些苍白,但已经有了微笑,看向女儿的眼神充满了欣慰与后怕,可以看出来这对父女的感情是极好的。他将手中的钥匙递给于小瑶,让她去清洗一下。
于小瑶接过钥匙,转身去捡先前落在地上的行李箱,于庆则走过来紧紧握往了张顺的手,满口称谢。
“不用客气,我是刚来的……三保,这是我应该做的。”张顺对于“三保”这个词仍有些陌生,或许还带着一些排斥——如果只是保安那该有多好啊!
“哦,失敬失敬,小兄弟怎么称呼?鄙姓于,王字少一横,名庆,庆祝的庆。”于庆握着张顺的手仍不愿放开。
“我叫张顺。”张顺叹着气回答。在得知他是新任三保后,于庆看他的眼光明显有了一些变化,比先前要复杂得多,好像是掺杂了一些怜悯,看来这位富商知道的内幕不少,估计心里已经在计算张顺的阳寿还剩几曰了。
那两名保镖看起来很有经验,报警、保护现场等工作做得一丝不苟,警察很快就赶来了。
从于庆甩手一百万为女儿交“保护住宿费”的事情上可以看出来,就算他现在还不是清济首富,至少也差不多了,而从警方的反应速度也能够看出来他在本市已经有了一定的地位。
警车一共来了五辆,救护车三辆,一大群人走进客栈里拍照的拍照、拷人的拷人、搬尸体的搬尸体,忙碌了好一阵子才清静下来。
为首的警官身材壮实,肤色黝黑,听到是张顺杀死了三名绑匪之后,还以为于庆是在跟他开玩笑,再一次确认之后才极为惊讶的来到张顺面前,问道:“小兄弟身手可真好,枪法也极准,我姓肖,你是……特种兵?”
张顺笑着捏了捏自己的上臂:“我这身板要能当特种兵的话,咱也别阅兵了——太丢人。”
“那你是怎么做到瞬间击毙三人的?”肖警官继续严肃的问道。
“运气,这就是运气!”张顺只能这样解释,他二十出头的样子,说自己当了十年佣兵谁也不会信,说自己是重生的对方指不定就会把他关市六院去。
“运气好也不可能直接拿电话线把别人舌骨勒断吧!”肖警官无奈的看着张顺,给他递了支烟。
“纯属意外,纯属偶然。”张顺点上烟,吞云吐雾的继续瞎掰。
肖警官对张顺的回答很不满意,就算真是运气、就算真是偶然,哪有人杀了三个大活人还若无其事的站着和人扯蛋聊天的?但他就算不相信也没有办法,张顺杀的是持枪绑匪,这是很标准的正当防卫,况且救的还是于庆的女儿,在场的目击证人都绝对可靠。
“那么,请你和我回警局做个笔录好了,小朋友怎么称呼?”肖警官见现场处理得差不多了,准备离开。这个案件里有绑架、有枪战、有死人,这样的大案要案肯定会被上头盯着,必须谨慎处理。
“我叫张顺,笔录在这做行不?这辈子还没进过警察局,我怕。”张顺苦着脸说道。他刚才一直盼着能来个年轻女警,现在面对的却是一个黑脸汉子,心里正纳闷着呢!小说里能遇到的警察都是女警,还得是穿短裙、丝袜的那种,自己怎么就没这么好运气?
“这当然不行,别人都可以不去,你必须得去,请配合下我们的工作吧。”肖警官也不信张顺会怕,杀人都不怕,怕进警局?做个笔录而已,又不是要逮捕扣留。
“小伍跟着张顺去一趟吧,你也是个目击证人,我们就在这等你。”于庆看到张顺为难的样子,向他的一名保镖说道。
“好的,老板。”那个叫小伍的大个子答应着,跟着张顺一同走向了警车。
来到了警察局,张顺被安排在一个小房间里,肖警官坐在对面写着笔录。
说辞在路上就想好了,张顺开口闭口就是:“我见旁边有台电话,那人正好背对我,就拿电话勒他脖子了”、“他们拿枪打我,我就闭着眼睛也拿枪打他们”、“怕啊!谁说不怕?三个大活人一下就变死人了,我现在内裤还湿着呢——那是汗浸的!”
肖警官满脸不自在,写笔录的手都有些颤抖,心中思考的是如何查张顺的底。他刚刚升职不久,无福客栈所在的那片区域正好就是他负责的,张顺是这家旅馆的保安,不查清楚估计他以后都睡不安稳。
笔录还没做完,小房间的门突然被敲响了,肖警官的眉头立即皱了起来。打断审讯或笔录都是坏规矩的事,受审人或目击证人的思路一被打断,说不定就会遗漏下什么重要的线索,派出所里的人都懂这规矩,谁会胡乱来敲门呢?
走过去打开门,肖警官见到站在门外居然的是派出所的所长,顿时吓了一大跳,仔细回忆着办这个案子的时候有没有漏下什么重要环节,确定没有之后才松了口气。
所长凑到肖警官耳边低语的几句,对张顺一点头,转身离开了。
肖警官目送所长离开,关上门叹了口气,心事重重的走过来,将写了好几页的笔录揉成一团扔进了旁边的垃圾筒里,有气无力的对张顺说道:“你回去吧,没事了……这无福客栈到底什么来头?你杀了三个人居然连笔录都不用做?”
张顺苦笑着说道:“说实话,我也不知道,刚上班还不到一小时。”
肖警官笑得比张顺还苦:“上班一小时你就杀三人,那以后我干脆派辆救护车停那门口算了。”
张顺嘿嘿一笑:“那倒不用了,以后我尽量少杀,尽量少杀……”
肖警官欲哭无泪,掏出一张名片递给张顺:“以后有事直接打我电话,乱来的话很可能会危及你自己和别人的生命安全。”
张顺接过名片塞进屁兜里——装红纸那个——又向肖警官讨了支烟,一扭一扭的离开了。他内裤确实是湿的,不过是先前被牛头人厨子给吓的,与杀人无关。
和小伍一同走出派出所,所长安排送他们回去的警车已经等在一旁了,张顺得意洋洋的坐了上去,心道自己这次也算是当了回首长,来回都能有警车送,一般人要么来了就回不去,要么回去得自己打车。
得意了没多久,张顺刚一回到客栈就被叫进了经理办公室,老板看来已经知道了事情始末,开口第一句就是:“真是出息啊!上班不到一小时就进去了,死在咱们客栈的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,你是第一个被带走的。”
“我这是配合警察叔叔的工作,增加他们的工作效率,为国家做贡献呢!”张顺对进局子这事丝毫也不以为耻,他留意到小孩子老板虽然在微笑,但神色憔悴,仿佛刚跑过马拉松似的,莫非是上体育课去了?
心里这样想着,张顺的嘴上可不敢说,正如消警官所说的那样,杀三个人连笔录都不用做,这位老板可不是一般人啊!就算没办法摸清他的底,至少得先把脾气给摸清了,免得以后自找麻烦。
老板笑了笑,让张顺坐下,说道:“跟你说正事,你增强实力的办法我想出来了,但是这条路不好走,很危险,必须有拼命的精神才行,你情况太特殊,不走这条路就真的只能当个废人。”
张顺连忙坐好,问道:“什么办法?为了保命,拼命也得练啊。”
老板没有立即接话,似乎不知道该怎么说,想了一会才开口道:“你有没有看过《西游记》?”
张顺摇头:“书没看过,但故事知道。”
“知不知道里面的熊精、虎精、鲤鱼精是怎么来的?”
张顺楞住了,这还真像是个小孩子爱问的问题,可老板问得一本正经,他只好回答道:“呃……吸收天地之精华?吃了人参果?或是灵丹妙药?”
“没猜对,就算真有你说的这些事,也不可能都化为人形。”老板摇了摇头,拿起一支笔在手中把玩着。
“嗯?对啊,那是怎么来的?”张顺的好奇心被勾了起来。
“化为人形,是因为那些飞禽走兽也想修真、想成仙,可是动物的种类太多,不可能每一种都拥有它们自己的修真理论,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直接变诚仁类,因为,这样就可以直接用人类的方法修真了,所以从古到今都一直有动物在往‘变人’这方面努力,所有走上这条路的动物都被统称为兽修,你现在要做的就是用兽修的方法来修炼自己,只不过它们是往人这方向练,你已经是人了,所以得倒着来修炼,逆炼兽修!”为了能让张顺听明白,老板说得很慢。